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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高级课程在职博士班

发布日期:2024-01-10 浏览次数[83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法学高级课程班
[国内博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我国第一所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院。作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研究生院,我院现有40个教学系,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09个。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中国大学研究生院评价》报告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入选中国19所一流研究生院,并以经济学、哲学第一,文学第二的成绩,当选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排名第一的研究生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有12个研究室和11个研究中心,11个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的法学一级学科,下设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和1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1个法律硕士学位授予点,2份国家级法学期刊。目前法学所有终身研究员(教授)1名,学部委员3名,荣誉学部委员10名,研究员29名,副研究员32名;博士生导师30名,硕士生导师42名。自1995年以来,法学研究所的著名专家先后8次担任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6次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1次全国政协常委会法制讲座主讲人,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并有多位专家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法学研究所还应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和邀请,多次参与立法、司法工作和国家级人权对话和交流活动。

师资优势

全院现有博士生导师在职博士生470 名、硕士生导师在职硕士生824 名。学者们贡献了大量有重要影响的学术研究成果,具有极高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在《2007 中国杰出社会科学家研究报告》公布的505 名“杰出社会科学家”名单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多位学者当选。 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化以来的学习中, 截至到2014 年6 月,我院共派出31 人次专家学者为政治局委员进行授课,遥遥领先于其他大学和研究机构。

【培养目标】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思维是现代治理的首要思维,法治能力是现代治理的核心能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治理的基础上,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化了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部署。现代治理的核心是依法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国现代治理体系的基础和骨干工程。我院就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战略,结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战略研究优势,为培养对完善和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进行系统设计,为培养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性人才制定本课程。

【项目特色】 

● 阵容强大的师资队伍——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 做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方式;

● 独具特色的课程结构——课程设计以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博士生课程方案为本源,在确保科学性与学术性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新颖性与前沿性。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已有知识结构。

● 内容丰富的学习安排——除课堂授课外,还将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安排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为学员提供参加课题研究或学术活动的机会。

【研究方向】

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课程设置】

1、必修基础课

法学前沿

法学理论

2、必修专业课(选开)

国际政治

    经济法(含竞争法、宏观调控法、财税金融法、环境法、能源法等)

    国际法(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

知识产权法(含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

社会法(含卫生法、劳动保护法、保险法等)

商法学(含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物权法等)

3、论坛讲座(选开)

【招生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党员优先;

2、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

3、在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岗位,从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

4、在政府或事业单位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2年以上。

【学习安排】

学    制:两年半,最后半年撰写结业论文。

学习时间:每两个月授课一次,每次4天。

学习地点:北京

【证书颁发】

学员修完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高级课程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结业证书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符合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按照社科院有关规定申请博士学位,通过考试与论文答辩者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报名程序】

学员提交报名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研究生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

学院审核学员报名申请资料,经面试合格后学院向已录取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方式与时间交纳学费;

学员在开学当日持交费凭证办理报名注册、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


论坛讲座(选开)

※《 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

运用法哲学、法律经济学等研究方法,从利益平衡机制入手,探讨知识产权法的制度理性和价值构造,透视其背后的利益平衡机理;系统研究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问题的广泛考察与分析。


※《劳动合同中的契约自由

通过考察劳动合同的历史变迁,可以清晰地梳理出契约自由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历史嬗变。契约自由在遭遇劳动合同缔约主体的不平等、劳动合同的附和性、劳动合同形式的羁绊等适用困境时,对其适用予以限制是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基本思路在于通过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契约自由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以期使契约自由原则在劳动合同领域能够得到有的放矢的运用,进而更好地发挥劳动合同在规范劳动关系运行中的作用。


※《中国领海制度

中国领海制度、国际领海制度的概述领海是17世纪以来逐渐形成的国际海洋法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指隶属于沿海国主权之下并扩及其陆地领土和内水之外连接的一带海域。领海曾被称谓沿岸水、海水带、领水等。1930年海牙国际法编纂会议是第一次用领海。


※《房地产法

主要讲述房地产法概述、房地产权属、房地产开发及开发用地,房地产交易、涉外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地产税费等法律制度。根据我国近年来房地产业发展的实践和出现的新问题,讨论“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房地产法与物权法的关系”


※《税法专题

当前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前言与典型税案深度解析。现代国家中,税收除了满足公共需求的固有职能外,还发挥着配置资源和保障稳定等重要功能,因此,作为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税法在国家宏观调控法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作用也日益突显。


※《当前资本市场立法的热点问题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立法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但与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立法仍存在许多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资本市场立法仍是重点,应当对市场进行全面客观评估,重点处理好市场中的几个关系,力求凝聚最大共识。本期讲座,就着重讲述这几个关系的处理问题。


※《商法专题》——关于证券业风险防范的若干法律问题

近年来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企业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严格规范准入,严格防范风险,形成系统化的风险防范政策体系。


※《欧盟现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成为全国首家讲授现代意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欧盟现代意义上的消费者保护法与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随着全球消费者保护意识的加强,各国越来越重视对消费者的保护。本文通过分析欧盟现代意义上消费者保护法的形成、发展、概念与体 系,评析其与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辩证关系,揭示其对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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